北京商报讯(记者 李海颜)5月15日,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音讯,日前,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丁伟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青海省海东市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移交检察机关审查申述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,由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伟享有的诉讼权力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。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:被告人丁伟使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当,为别人获取利益,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音讯,日前,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丁伟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青海省海东市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,由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...